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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指导服务情况的反馈意见做好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5-20

各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各有关单位:

424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第五工作指导组对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开展了现场指导服务。520日,学校收到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对吉林农业大学2020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指导服务情况的反馈意见》。现就落实反馈意见,切实做好自查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各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吉林省高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指导参考指标》,对本组和本单位负责的有关工作进行再梳理、再研究、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完善细化相关工作预案(方案)、工作制度、工作流程。

(二)物资保障组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酒精等易燃易爆防控物资的使用和回收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的问题,成立专班,进一步加强对酒精等易燃易爆联控物资的管理,在严格执行出入库登记的基础上,做好使用剩余酒精回收和存放工作,坚决杜绝事故发生,并确保在首批学生返校前完成整改。

(三)学生防控组、留学生防控组、教职工防控组牵头进一步严格落实好师生员工“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精准排查,做好师生员工,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每日身体健康状况核查监测工作。

二、有关要求

(一)各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反馈意见和上级、属地、学校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逐项逐条进行自查整改,压紧压实防控责任,落实落细防控措施,确保在首批学生返校前整改落实到位,为学校开学提供坚实保障。

(二)各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切实加强对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三)学校将进一步加强针对性督查力度,对履职不力,疫情防控保障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zip

     1.关于对吉林农业大学2020 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指导服务情况的反馈意见

     2.吉林省高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指导参考指标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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