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及上级、属地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中秋节:9月19日(星期日)—21日(星期二)放假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上课,上9月20日(星期一)的课,其他课程误课后补。9月18日班车正常运行,食堂正常提供餐饮服务。
9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正常休息。
国庆节:10月1日(星期五)—3日(星期日)放假3天。10月4日(星期一)—8日(星期五)上班、上课。
10月9日(星期六)、10日(星期日)正常休息。
二、有关要求
(一)假期实行校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到岗值班制度(值班表另行通知)。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务必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各单位要做好防火、防盗、实验室安全等安全稳定工作,遇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拨打校园接警电话84533110。
(三)各单位、各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要做好师生员工疫情监测排查、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日报告”“零报告”、卫生保洁和消毒消杀等工作。
(四)“双节”放假期间,提倡师生员工就地过节,原则上全体教职员工非必要不出省,学生非必要不出市。师生员工出市要严格执行外出审批备案制度,如实报告目的地、往返行程、健康状况等信息,严禁到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所在城市。
(五)各单位、各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并通知到每名师生员工。
中秋节、国庆放假原则按以上安排执行,若受到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将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学校实际及时调整有关工作安排。
学校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