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为切实做好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实验室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
各相关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个人,全力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规范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1.假期未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须切断水、电、气,关好门窗,张贴封条,妥善保管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等危险源存放柜的钥匙,确保安保设备能正常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突发事件的“四防”工作。
2.规范管理和使用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射线装置、高温设备、高速设备,实验过程必须有人值守;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等重要危险源必须落实管理要求,双人双锁专柜存放,严禁随意放置。
3.假期尽量不安排高危及过夜实验,如必须安排,须进行完备的实验预判与安全防范并报本单位审批、备案。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及隐患排查
1.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要对假期在实验室开展实验的人员尤其是要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对学生实验操作规范的指导。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2.各单位要安排人员每日巡查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运行情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若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科联系人及电话:邢璐 84533251 13843226412。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9月30日